掇刀区人民政府关于荆门吴家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之规定,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掇刀区兴隆街道兴隆村范围土地 1.4660 公顷(21.99 亩)。符合《土地管理法》第 45 条第(二)项规定,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详见荆门吴家湾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勘测定界图)
掇刀区政府拟安排兴隆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征收办组织工作专班对荆门吴家湾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红线图及勘测定界图确定的范围进行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工作。
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涉及红线图及勘测定界图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农村宅基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调查补偿统计登记等工作,区政府将依据工作专班的现状调查情况,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现依法依规对荆门吴家湾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向社会进行发布。请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时间日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出合法、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享有申请听证权利。逾期不反应视为无异议,将按程序批准实施土地征收。
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2 月 10 日
掇刀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