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非法设立广播电台获刑
12日,钟祥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我市第一起非法设立广播电台案件,被告人李某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涉案的两台1000W调频广播发射机、两台电脑主机、两套天线等无线广播设备予以没收。
经查,2015年11月,被告人李某伙同陈某(在逃),由李某出资1.2万元,购买一套未经核准的功率为1000W的调频发射机、天线、电脑、电缆等无线广播电台设备后,擅自安装到京山县新市镇京源大道135号中央广场某居民楼内,擅自使用调频广播91.6MHZ频点,每天从0时到23时,循环播放内容事先设置好的“苍松”牌强肾片药品广告,该广告以全国百家省市广播“苍松”牌强肾片男人性福有约节目的名义,以听众拨打咨询热线与专家讲座互动的情境广告形式播放。今年2月,被告李某伙同陈某又购买一套上述设备,擅自安装到我市郢中街办王府大道新中百住宅小区某居民楼上,使用国家调频广播专用频段内91.2MHZ频点,采取上述同样的方式播放“苍松”牌强肾药品广告。
今年3月下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广播节目监听,迅速联系荆门无线电管理处在技术锁定“黑广播”设置点后,及时向市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其电源部分设置故障,落实专人24小时蹲守。4月7日下午,当犯罪嫌疑人李书军前来维护设备时将其抓获。5月14日李某被钟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简泷 戴锋 金鹏宇 何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