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召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推进会
2日,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胡集镇派出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剑出席会议并讲话。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今年5月,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随后,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推动“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我市落地生根,市公安局决定由胡集镇派出所率先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其他派出所紧跟其后、稳步推进。
杨剑指出,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要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汇民智、借民力加强社会治安治理;要不断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警民关系,有效排查风险隐患,不断夯实和谐稳定社会治安秩序的基础;要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要引导广大民警保持忧患意识,积极预防、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杨剑强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聚焦党建统领、群众路线、源头治理、平安创建、服务民众和队伍建设等内容,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枫桥警务模式”,通过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江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