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车改后四类违规用车问题进行治理
5月16日,记者从全市车改后公车管理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布置会上获悉,我市将对车改后存在的违规配车、用车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主要治理四类问题。一是违规配车。主要包括超核定数、超标准保留公务用车;违规保留个人专车;违规换用、借用、占用或接受赠送车辆;故意瞒报、漏报、转移参改车辆等。二是违规用车。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用途用车;工作用车固定给个人使用;公车私用、公车私挂和违规停放等。三是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主要包括擅自扩大公务交通补贴范围;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对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违规给予财政补贴或变相补贴等。四是私车公养。主要是公款报销私人车辆燃油、保险、维修、路桥等费用。
该项工作分阶段进行。5月初至6月底,各地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7月初至9月中旬,各地各部门开展重点检查,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根据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情况对相关地方和单位进行抽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9月下旬至10月中旬,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今年2月19日,我市公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当前全市整体进度已接近尾声,其中市直机关公车改革3月底基本完成,县(市、区)除屈家岭管理区、漳河新区因机构性质、人员身份等原因暂缓执行改革外,京山、钟祥、沙洋、东宝都于4月底完成了取消车辆封存停驶,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也于5月中旬封停取消车辆。(记者邓欣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