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12月2日,原告文某诉东宝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行政补偿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玲旁听了法院庭审活动。
2017年5月27日,被告对原告房屋所在的读书台片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原告的房屋属于被征收对象。此后,双方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协议。2019年5月4日,被告对原告作出《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收人文某的补偿决定书》。今年10月,原告文某以被告作出的房屋补偿决定书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原告和被告围绕该房屋征收行政补偿行为的合法性、补偿程序的合法性、补偿标准的合理性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法庭在充分听取双方的控辩意见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当天,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政府办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旁听了案件庭审。此举对于加快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强化依法执法理念,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有着积极意义。(记者邓琳 通讯员李胡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