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工商局启动食品购假工商先赔工作
本网讯 近日,根据市局统一安排部署,长阳工商局全面启动“食品购假工商先赔”工作,并将其作为工商部门服务民生、保护放心消费的一项民心工程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先行赔付工作落到实处,着力解决消费者食品消费的后顾之忧。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引导。在各工商所办事大厅、超市、集贸市场,以及学校、消费者投诉假冒伪劣食品多发区域,设立食品购假工商先赔公示牌、宣传栏,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食品购假工商先赔”工作制度,提高消费者对该项工作的认知程度,了解先行赔付的受理范围和程序,为全面推行购假先赔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超市、食品批发、食品经营大户的培训,使其自觉履行食品经营自率制度,保证食品质量。
二是落实先行赔付资金。设立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先行赔付专项资金,确保先行赔付工作顺利开展。以工商所为单位,每个工商所由县局财务安排2500元的赔付周转金,拨付到工商所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先行赔付。各单位每季度对赔付资金进行清算,及时补齐已使用的赔付资金额度,做到专款专用,快速赔付。
三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各工商所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工商部门履行“购假先赔”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答消费者的疑问。对不按规定受理消费者先赔诉求,出现推诿、延迟现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严格后期案件查处。工商部门先行赔付后,对涉嫌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的经营者一律迅速立案调查,认真追查不合格食品的进(销)货渠道,依法从严查处,严禁有案不查、大案化小等问题发生,购假先赔案件立案率达到100%。
五是加强工作督办检查。该局将把食品购假先赔工作纳入工商所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县督察大队、消保机构负责先行赔付督办检查,定期对食品购假先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受理数量、赔付情况、办案情况、消费者满意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完善监督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