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201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徐化策、王维)“请问是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吗?”7月30日,兴山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正热情地向前来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情况。
在学生资助中心,只见工作人员细心地向前来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长讲解政策,一些学生正在电脑前进行网上资格申请,一些学生和家长在宣传栏前认真地阅读资料了解申请流程。和往年一样,兴山县学生资助中心努力为前来咨询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长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学生及家长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清楚贷款还款流程,确保工作公开透明。
据悉,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可贷款。今年的学生助学贷款已于7月23日正式启动,到9月2日截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为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首贷(第一次贷款)的大学生需提供申贷材料: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续贷的大学生需提供申贷材料:办理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贷款额度: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责任编辑:董华 编审:邹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