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中共枝江市委办公室文件
枝办发[2012]3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
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宜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
一、高标准配备好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的设立。一是市委、市政府分别设立1名新闻发言人。市委新闻发言人应由市委办公室相关副主任或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担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应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二是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分别设立1名新闻发言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单位副职领导干部担任;各镇(街道)新闻发言人,一般由镇(街道)党务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单位,确定1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二、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
1、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向党内外介绍党的建设、重大方针政策、战略规划、决策部署、重要规定、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活动以及工作进展;对新闻媒体有关党委及各部委的报道做出回应和澄清;介绍党的代表大会情况,介绍党委举办的重要会议活动,特别是党委全委会和重要专题工作会议等情况。
2、及时发布市政府及各部门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外界发布的重要政务信息、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3、及时发布市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和媒体监督、舆情动态信息,包括事件原因、基本情况、动态进展、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处置情况。
4、及时澄清涉及党委和政府工作的各种误解和疑虑,批驳谣言,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
5、发布其他需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的信息。
党委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党务和与党的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政府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政务和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以及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原则上应在地方党委的指导协调下由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
三、明确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具体要求
1、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抓紧确立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并将建立新闻发言人情况报市委外宣办备案。
2、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新闻发言人代表着全市外宣形象,要选择综合素质强、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高,精通业务、熟悉本地本单位综合情况及相关政策,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的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严守国家机密。新闻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口径相一致。同时要做到严肃、准确、权威,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信息。
3、开展新闻发言人培训工作。市委外宣办负责全市新闻发言人培训工作,适时举办培训班。市委党校要将新闻发布、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纳入教学内容,列入必修课程,开展专项培训,切实增强新闻发言人的新闻素养和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不断提高新闻发布工作水平。
4、丰富新闻发布形式。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发布新闻通稿、集中采访、组织书面回应、互联网访谈、接受媒体专访、答复电话问询等方式,及时准确发布权威党务政务信息。
5、公布新闻发言人相关信息。在中国枝江网上公布我市新闻发言人相关信息,含新闻发言人工作单位及职务、学历、年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对外公布的电话要保证在工作时间有人接听,逐步做到24小时畅通。
四、严格新闻发布会的程序及要求
1、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涉及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等方面需要向社会发布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市委外宣办提出发布计划。
2、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将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和具体内容报市委外宣办协审。
3、市委外宣办根据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发布的内容及时向相关领导请示报告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4、市委外宣办将领导意见或建议反馈给新闻发布单位,由相关单位根据整改情况提出最终发布意见。
5、新闻发布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常规新闻发布由各镇(街道)、各部门填报《新闻发布会报批表》,由市委外宣办报请市委宣传部审批备案后进行发布;对重大事件和突发负面事件的新闻发布必须报请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审批,并报市委宣传部备案后进行发布。
6、新闻发布由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各镇(街道)主要领导、新闻发言人进行发布。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台、三峡枝江网、三峡日报驻枝江记者站、三峡晚报驻枝江记者站等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新闻发布单位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新闻发言人列席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主持人一般由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或市委外宣办、新闻发布单位负责人担任。
7、主持人、发布人或出席发布会的工作人员一律着正装;发布新闻、回答记者提问、接受记者采访一律使用普通话。
8、召开新闻发布会应提前做好新闻发布稿、背景材料、答问预案、主持词、视频光盘、PPT课件等相关新闻发布材料的准备工作。发布会应预留充足的时间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时间一般以不超过60分钟为宜。
9、新闻发布稿件实行审签制度。涉及市党政军机关的新闻稿件,须经相关机关负责人审核;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敏感问题的报道,由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领导审核;涉及地方、部门的重要新闻稿件,由相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新闻发布稿字数一般不超过1500字。
五、新闻信息发布过错问责
在新闻信息发布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提请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依纪追究单位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1、应当发布新闻而未发布的,或未在有效时间内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
2、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重要工作无故拒绝、阻扰记者合法采访,引起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
3、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突发卫生事件、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及时发布新闻,或故意发布虚假新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
4、违反程序规定擅自发布新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
5、拒绝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新闻发布指令,或延误时机,执行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
6、未履行保密审查程序,致使国家秘密泄露或公开了不应公开的信息的。
六、切实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参照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发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畅通工作渠道,加强地方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特别是要加强主责地方、部门与宣传部门之间的联系,为重要信息发布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条件,妥善解决影响此项工作的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新闻发言人培训工作,必要时,可以安排新闻发言人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阅读相关文件和资料,及时了解信息,掌握全面情况,确保新闻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宣传部门要加强与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联系,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确保问责工作的严肃性,不断推进全市重要新闻信息发布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
表1、新闻发言人情况登记表
表2、新闻发布会报批表
2012年2月2日
新闻发言人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发言人 | |||
联络员 |
新闻发布会报批表
发布单位 | |
发布内容 | |
发布时间 | |
发布地点 | |
主持人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拟邀媒体 | |
审批意见 |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