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停机期间城乡居民医保业务办理指
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参保居民: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规划和全省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襄阳市医保信息平台定于2021年12月15日零时停机,城乡居民医保信息平台将切换到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湖北省)。为有效衔接参保居民在停机切换期间的医保业务办理和待遇享受,特发布《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停机期间城乡居民医保业务办理指南》。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停机期间城乡居民医保业务办理指南
襄阳市樊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停机期间城乡居民医保业务办理指南
一、住院业务
(一)在院参保患者。停机前已办理入院,但未达到出院条件的,就医医疗机构应于12月19日18:00时前撤销入院登记,待新系统上线后,参保人员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重新办理入院登记。
特别提醒:新系统切换后,参保人员须验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方可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医保证或身份证等其它证件不能再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及结算。
(二)新入院参保患者。停机期间需办理入院的,先办理自费入院,待新系统上线后,再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补办医保入院登记。
(三)出院参保患者。停机前需办理出院的,医疗机构应于12月12日18:00时前完成医保结算。停机期间需出院的,先行办理出院手续,待新系统上线后,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到就医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门诊、药店购药业务
参保居民有购药需求的,请在停机前提前购药备用。系统停机切换期间确需就医、购药的,个人自费。享受慢性病、特殊药品待遇的参保居民,待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上线后按规定报销。
12月未购药的,不能进行补购、补报。
三、异地就医业务
(一)异地就医备案、结算业务。停机期间,不受理异地就医备案,可待新系统上线后,在政务服务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上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如办理出院的,可先办理出院手续暂不结算,待新系统上线后补办备案后再进行联网结算;也可个人先全额垫付住院费用,结算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原待遇不变)。
(二)市外转诊备案、结算业务。停机期间,需要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由医疗机构开具纸质版转诊单,凭转诊单异地住院。如需办理出院结算的,可只办理出院手续但暂不办理结算,待新系统上线后补办转诊备案后再进行联网结算;也可个人先全额垫付住院费用,结算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原待遇不变)。
四、医疗费用结算业务
新系统上线后如出现医疗费用结算问题,请及时向医药机构反映,在系统运行稳定后,我们将会同相关医药机构进行全面核验。
五、医保参保登记业务
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保费征缴、信息变更、权益记录查询等业务。新系统上线后,参保居民可通过线上渠道到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关业务,也可到樊城区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所在村(居)委会办理。
停机期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时,其90天之内参保免缴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的时间按照停机时间往后顺延,保证其参保权益及待遇不受影响。
六、咨询服务电话
樊城区医保局:0710-3442232、3155969(门诊慢病、特殊用药、异地住院)
樊城区税务局:0710-3108697(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