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樊城区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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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1日发表
根据湖北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规定:凡是户籍或者报名地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在报考省属高校时,可在其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经初步审核,以下考生拟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樊城区政府0710-3220407;
樊城区人口计生局0710-348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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