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全面启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
7月30日上午,炎陵县召开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会上确定将在全县202个村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饶祥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金华主持会议。
饶祥明在讲话中指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件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改工作的成败、事关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大好事,各相关部门一定要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强化措施,确保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序开展。
就如何推进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饶祥明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件好事,能减轻群众的医药费负担,有效缓解看病贵的问题;也是一件难事,部分人员思想转变难,相关部门抓好管理难,财政部门资金筹措难;更是一件必须办好的事,上级党委、政府于2011年就下发了文件,进行了部署,是一项指令性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按要求办好办实。二是把握关键环节。要搞好资金筹措,严格落实上级要求,费用支付由上级拨款、财政补贴和门诊补助三部分组成;要落实办公场地,凡是建有村委会办公楼的,均要安排村卫生室的办公场所,没有村委会办公楼的,保持现有村卫生室的办公场所;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一不变两独立三统一的管理模式,实行一体化服务管理。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召开工作动员会议,进行业务培训指导;要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文件精神,卫生局要印制一份宣传资料,新闻媒体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要落实工作责任,相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要强化督查考核,县卫生局、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各村卫生室的考核考评,各乡镇、村委会也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督导管理,确保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顺利推进。
会上,副县长谭艳作动员报告,县政协副主席黄建林宣读了《炎陵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县卫生局、东风乡、河西中心卫生院负责人先后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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