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涉黑涉恶线索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人社〔2019〕35 号
各镇(区),局属有关科室、单位:
现将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涉黑涉恶线索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扬人社〔2019〕81号)转发至各镇(区),局属有关科室、单位,请各镇区和相关单位对照方案,积极开展摸排工作,并于7月28日前将总结材料和统计表报县人社局。
联系人:徐星星 联系电话:88239605
***:《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涉黑涉恶线索专项摸排工作方案》(扬人社〔2019〕81号)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2日
关于印发《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涉黑涉恶线索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处室、单位:
近日,我局接到市扫黑办《关于移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函》,市公安局扫黑办梳理发现,宝应县公安局侦办的蒋佃震等人涉黑性质犯罪组织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蒋佃震等人通过抢占无锡某人力资源市场,垄断现场招工、用工,并从中招募扩充组织成员,从事聚众斗殴、“站场子”插手经济纠纷、敲诈勒索、非法组织卖血等犯罪活动。该案主要犯罪地虽在无锡,但对我市仍有借鉴意义。
为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和线索摸排,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查处当前人力资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涉黑涉恶线索专项摸排工作。现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涉黑涉恶线索
专项摸排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扫黑除恶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相结合,对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的涉黑涉恶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集中摸排整治,进一步增强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我局决定自2019年6月5日至8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涉黑涉恶线索专项摸排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摸排对象和重点
对依法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劳务派遣单位、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用工较多的用人用工单位进行涉黑涉恶线索专项摸排。
重点摸排以下情况:
1、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项目、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随意殴打群众等涉黑涉恶情况。
2、通过抢占人力资源市场,垄断现场招工、用工,并从中招募扩充组织成员,从事聚众斗殴、“站场子”插手经济纠纷、敲诈勒索等情况。
3、以暴力、胁迫、欺诈、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涉嫌犯罪的情况。
4、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情况。
5、在劳资纠纷调处过程中,操纵和组织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上访、集访、过度维权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情况。
6、通过克扣工资、社保等手段充抵招聘、管理费用以牟取不正当利益涉黑涉恶的情况。
7、长期恶意克扣、拖欠、拒不支付劳动者合法劳动收入涉黑涉恶的情况。
8、介绍、使用童工涉黑涉恶情况。
9、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涉黑涉恶的情况。
10、人力资源市场中其他涉黑涉恶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5日至6月14日)。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培训会,签订《承诺书》,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明确相关要求和责任,公开投诉举报渠道。
(二)全面摸排阶段(6月15日至7月20日)。各地要充分整合力量,集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涉黑涉恶线索专项摸排工作。结合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一方面监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条件;另一方面全面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督导提升阶段(7月21日至8月1日)。各地要将此次专项摸排工作与劳动关系监测预警维权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相结合,增强基层劳动关系预警处置能力。我局将组织人员赴各地进行督导,督查指挥中心建设和完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协查、移送工作机制情况。
(四)统计总结阶段(8月2日至8月5日)。各地对本地区专项摸排工作成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8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和统计表报市人社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进落实。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次专项摸排整治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抽调精干执法力量,按照分工和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重点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专项斗争的目标要求,重点宣传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工作成效。提升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网格管理,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的作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与人力情报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围绕重点内容,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查暗访,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逐网格、逐户深入企业、职工中全面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四)畅通维权渠道,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加强对相关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检举揭发工作,加快维权指挥中心软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最大限度方便劳动者举报投诉,提升执法效能。对专项摸排工作期间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联系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联 系 人:刘冬
联系电话:0514-80978295
邮 箱:yzldjc@163.com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
2、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情况表
***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
本单位拥护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郑重承诺如下:
1、决不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搅项目、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随意殴打群众。
2、决不通过抢占人力资源市场,垄断现场招工、用工,并从中招募扩充组织成员,从事聚众斗殴、“站场子”插手经济纠纷、敲诈勒索。
3、决不以暴力、胁迫、欺诈、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违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
4、决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
5、决不在劳资纠纷调处过程中,操纵和组织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上访、集访、过度维权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6、决不通过克扣工资、社保等手段充抵招聘费用以牟取不正当利益。
7、决不恶意克扣、拖欠、拒不支付劳动者合法劳动收入。
8、决不介绍、使用童工。
9、决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0、决不从事其他涉黑涉恶活动。
承诺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2
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对象名称 | 线索情况 | 线索移交情况 | 移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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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地区共摸排人力资源市场 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户,劳务派遣单位 户,用人用工单位 户;签订《承诺书》 份,发放宣传资料 份。
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关于成立人力资源市场涉黑涉恶线索
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区),局各有关科室和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域中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深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黑恶势力实施及时、精准、有效打击。经研究,决定成立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涉黑涉恶线索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忠民 委组织部副部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晓鸣 党委委员、副局长
孔凌霄 党委委员、副局长
梁海涛 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耿学萃 劳动关系科科长
郝 津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葛永高 劳动仲裁院院长
华 扬 劳动就业管理处主任
王殿利 人才交流中心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局人力资源市场涉黑涉恶线索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郝津同志兼任。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