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望直港一所两队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江精招公字2017-C-228
1、宝应县公安局建设项目宝应县公安局望直港“一所两队”智能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宝应县望直港镇望直村京沪出口处。
工期:60日历天(工期进度与装修工程同步)。
投资额:约50万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宝应县公安局望直港“一所两队”智能化工程施工。
5、报名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单经办人到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名单中必须有项目经理姓名];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⑧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7年5月-2017年10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17年5月-2017年10月六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以上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红章)。
(3)开标时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报名时项目经理或报名经办人,如报名经办人或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参加,必须在项目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变更经办人并携带本单位为变更的经办人缴纳的2017年5月-2017年10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若以上人员开标时不能参加则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在2017年11月24下午2:00至5:00时。
(2)报名地点: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105室,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对面区间路南200米)
8、其它事项: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国程 电话:0514-88263781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