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科技投入沈阳提出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沈阳市提出到2015年,在我省率先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实现这一目标,沈阳市将在6个关键领域和环节进行自主创新的重大突破,并出台10个方面125条配套政策,“十一五”期间也将增加25亿元的科技创新投入。
6项重大突破主要是:拓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空间,在构建高新技术产业带上取得突破;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在打造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上取得突破;推动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在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群体上取得突破;引进科技领军人物和研发团队,在打造人才高地上取得突破;加强孵化器建设,在科技创新企业的培育载体上取得突破;大力发展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在构建投融资体系上取得突破。
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沈阳市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带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2005年为基数,增加额的地方留成部分,由所在区、县财政全额补贴,市财政按1∶1的比例予以匹配;对企业的研发机构被新批准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检测中心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批准为省级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经费补助;每年将安排3000万元创新人才资金,专门用于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在鼓励东北大学等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的同时,积极吸引国内外名校来沈兴建创业园和孵化器。
为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沈阳市将通过鼓励性政策吸引大批风险投资公司。对国内外企业和个人来沈设立风险投资机构的,最高可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沈阳市科技风险基金将对投资公司的创业投资项目采取参股、跟进配套投资等方式,引导其增加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投资。对初创业的企业和个人,政府将通过种子基金,给予单个项目最高30万元的创业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