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国家税务局威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第2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文单位】 威海市国家税务局 威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威国税发〔2018〕29号
【发文日期】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开展第2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持续扩大税收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威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决定联合开展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现结合威海税收工作实际,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把握税收宣传月主题内涵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强调,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批复的《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山东省要创新财税激励约束机制,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总局将第2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确定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准确把握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的内涵,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多角度展示税务部门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新成绩、新效果,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凝聚强大共识。
二、主要活动安排
根据上级要求,威海市国税局、威海市地税局将在做好总局、省局规定宣传月项目的基础上,联合组织开展以下主要活动。
(一)组织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税收新闻发布会。3月30日,提请市政府新闻办,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举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动暨第2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新举措及税收宣传月活动安排等有关内容,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氛围,以此拉开第27个税收宣传月的序幕。
(二)组织开展“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媒体税务行”系列活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将按照省局要求,邀请主流媒体深入基层一线,挖掘税务部门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方面的亮点经验做法,在精准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税制改革工作中的创新措施。政策落地后,广泛开展政策辅导解读宣传、政策效应宣传,推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和税务部门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各级税务机关要与同级宣传主管部门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搞好协作,适时开展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宣传报道,对现有政策进行梳理,加强对各项新政策解读,充分发挥税收宣传在推动重点工作中的作用。
(三)组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宣传活动。在配合完成总局、省局“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新时代新税貌新动能”为主题开展系列特色活动。开展“问需问计补短板”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需求调查,把脉企业需求,补齐工作短板;开展“自助办税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扩展离厅式自助办税模式布设范围,在产业园区内设置离厅式自助机,为企业提供送***的服务;开展“信用共享增动能”活动,研发“‘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建立“税务、银监、金融”联动新模式,打造“银税互动”升级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展“热线升级助转型”活动,开通中韩自由贸易区双语服务专线,开设对韩企业税收政策辅导直播间,助力辖区韩资企业发展;开展“优化营商促发展”活动,征集纳税人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编制税务营商环境指数报告。
(四)组织开展“请进来”和“走出去”税企交流活动。近期,总局将举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座谈会,邀请企业代表、财税专家和媒体记者参加,现场问计、问需、问难,共商税收助力企业发展良策,拉开税收宣传月序幕。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自身实际,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广泛与当地企业开展交流互动,并结合“纳税人开放日”活动,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邀请纳税人走进税务机关,重点体验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最多跑一次”办税服务等,让纳税人体验到信息化办税的便捷,宣传、鼓励和倡导纳税人使用信息化办税手段,发挥导税、培训、VR交互体验等指导作用,辅导纳税人知晓操作步骤、熟练使用各种设备,同时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促进工作持续改进提升。
(五)组织开展“外贸政策宣讲会”活动。宣传月期间,总局将集中发布最新《国别投资税收指南》,省国税局、地税局将联合召开“税收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业务手册》,介绍相关法规、税收协定、重要国家税制及服务举措等。各级要以服务“一带一路”为主题,通过走访、座谈等税企互动等方式,广泛宣传税收协定、境外投资相关政策辅导、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各项举措,深入开展外贸政策宣讲活动,深度解读并帮助企业兑现好、落实好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解决好政策落实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市外贸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六)组织开展“共谋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新思路”调研宣讲活动。4月上旬,总局将统筹协调总局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和新闻出版等单位,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研究探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组织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基层,采访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特别是企业界代表委员,畅谈税收改革成效;下旬,在中国政府网举行“深化绿色税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高端访谈活动。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整合宣传资源,参考总局、省局活动形式,协调本单位科研机构等部门共同开展相关活动,配合市局组织相关宣传素材,持续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七)组织开展青少年税收普法教育宣传活动。4月中旬,总局将与教育部联合开展“全国青少年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大课堂”专题活动,由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主讲,进行课程录播后,依托网络平台为全国中小学生普及税法知识。各级税务机关要协调当地中小学校,组织青少年学生收看录播课程,并深入中小学宣传税法知识,邀请参观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组织税务干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并持续创新手段,进一步扩大税法普及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八)组织开展税法宣传入“爱心书屋”活动。与“爱心书屋”联合开展税收宣传。,在“爱心书屋”开辟税收法律法规专栏,税务系统团支部组织“青年文明号”成员”向“爱心书屋”捐赠税收法律法规相关书籍,供广大书友借阅。同时,税务志愿者利用午休、周末等空闲时间到“爱心书屋”与借阅书友互相交流探讨税收业务,形成学税法、懂税法、守税法的良好氛围。
(九)组织开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宣传活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机构改革方案》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各级国税、地税机关在税收宣传月期间要按照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要求,在上级局统一部署下,联合宣传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对于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特别是对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为这一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改革举措平稳落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进社会各界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十)开展“公益税收在行动”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做好总局制作的电视公益广告片落地播出事宜;紧紧围绕助力新旧动能转换、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信用体系建设、税收服务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积极创作税收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动漫等公益税收产品,并在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播出。另外,结合纳税人需求问卷调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重大税案查处等,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力度,有效发挥税案查处的震慑作用。
三、有关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形式载体,凝聚多方合力,确保各项活动高效有序扎实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要切实把税收宣传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单位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精心组织、统筹谋划、强化督查,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各个环节抓到位、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协同发声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贴近工作实际。各级在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策划和组织中,要紧扣活动主题,贴近本地实际,总结提炼在减轻纳税人负担、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方面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实实在在成效,积极营造“用税务人的‘辛苦指数’换取纳税人的‘幸福指数’”的舆论氛围。
(三)密切协作配合。要统筹整合宣传资源,强化国地税合作,加强系统上下和机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共同做好税收宣传月工作,释放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最大效应。宣传月期间,总局、省局将以简报形式刊发各地宣传月工作动态,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也将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基层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推荐各单位工作动态、经验和做法。
(四)创新宣传载体。要注重新技术、新手段运用,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联合互动,创新运用公益广告、微信H5、MG动画、动漫等生动活泼的形式,直观展现税务部门在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助力作用,形成全市税务系统协同发声的税收宣传声势。市国税局、地税局将择优向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推荐,争取在中央级和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税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各单位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请于4月30日前报市局。
威海市国家税务局 威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