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四次主席团会议
本报讯(记者 陈美群) 1月17日上午,威宁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四次主席团会议。
市委常委、自治县委书记肖发君,市政协副主席、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波,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自治县政协主席禄俊,草海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冯兴忠,自治县委副书记王荣猛,自治县委常委禄云、马仲华、曾红、杨云娥、王仁东、曾贵勇,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丹玫、周乾、罗兴义、王义国、余崇忠、王梅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和三个条例草案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自治县人民政府、计划、财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等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威宁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决议(草案)》及《关于〈威宁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威宁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威宁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决议(草案)》,并决定提交大会表决;表决通过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审查和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