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新区2019年度人才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肇庆新区人才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肇新管〔2019〕28号)和《肇庆新区2019年度人才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肇庆新区组织区内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相关申报材料已经有关工作部门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和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
公示期15天,即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肇庆新区经济促进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肇庆新区经济促进局
联系电话:0758-2583333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管委会3号楼222室。
***:肇庆新区2019年度人才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审核通过企业和人员名单
肇庆新区经济促进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