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四个抓好提升公共资源参与对象交易满意度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威宁县多管齐下,从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缩短办事时间等方面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效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参与对象满意度和获得感。
抓好两个“瘦身”,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认真研判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通过简政放权,精减手续、压减环节,提升效率,解决群众反映最突出问题。对招标受理流程进行“瘦身”,项目入场材料从原来的10项压缩至6项,“瘦身率”达40%。对招投标环节进行“瘦身”,审批程序由原来的经办人收件——业务股室负责人核对——督查股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瘦身”为业务股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减少办事环节2个,“瘦身率”为50%。
抓好两个“机制”,提高招投标办理效率。推行“告知承诺制”,即建立项目受理登记容缺机制,为国家、省、市和县重点工程、扶贫开发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让具有资质的企业在申报材料暂缺的情况下可顺利进行公共资源招投标。实行一次性受理登录制,杜绝人为设置各类解释性、需重复提供证明性材料现象。对首次入场交易的招标代理机构登陆“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核实其机构注册信息和诚信情况,登记公司法人委托书,从而获得入场交易资格,今后代理项目时无需重复核查登记,代理机构入场和招投标项目进场办理时间比原来缩短了50%,极大提高招投标业务办理效率。
抓好两个“减轻”,减少企业投资成本。减轻投标人、投标企业负担,县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精神,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收取投标保证金,实实在在为投标人、投标企业减轻负担。减轻投标人、投标企业费用,全县停止收取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场地租赁、土地交易和国有产权交易服务等费用,每年为全县参与投标的各类企业减轻费用约600万元。
抓好两个“退付”,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大力推进退费改革,不断完善保证金收退程序,在投标报名时告知投标人、投标企业预先上交退付保证金材料,凡是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企业在项目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动通过电子支付退付投标保证金,有效解决投标人、投标企业往返来回跑、耗时长、因保证金不能及时退付而造成流动性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