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人社局三管齐下强力推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的贯彻实施5f046c4177fd489586137b183f8b706c
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是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全国首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方面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广大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使《条例》在昆山市真正形成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基本框架,近日,市人社局通过宣传培训、基金安全评估和梳理政策来强力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一是适用载体强化宣传。将《条例》作为市政府学法材料,由分管局长向市政府宣讲《条例》主要内容,分析昆山市存在问题及建议下一步贯彻落实方向。举办《条例》专题培训班,邀请该条例的起草人--省人社厅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处陈健生处长来昆授课,培训班邀请了财政、卫生、各区镇劳动保障所相关工作人员,扩大了《条例》的影响面。在局内部开展学习讨论,由局财务与基金监督科牵头召集社保科、劳动关系监察科、社保中心、就促中心等相关部门,学习《条例》内容,讨论下一步工作方向。
二是结合实际强化评估。根据省厅布置,结合《条例》要求,人社局连续第二年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较之第一年,人员投入更为充分,评估内容更加细化。在此基础上,重点对工伤保险基金的基金运行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规则加以细化与研究,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新增6项指标,充分体现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三是对照《条例》强化梳理。以《条例》颁布为契机,结合苏州市新修订的《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梳理现有医疗保险政策,修订昆山市原医疗保险统筹管理办法,明确风险准备金按险种计提,不得混用,停止从职工医保划转基金到居民医保,保证职工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三项举措的积极实施有效地保证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下一步市人社局还将通过成立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召开有关部门专题会议,进一步梳理查找基金运行隐患等举措来保证《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为全市社保监督的安全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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