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浑南区开展沈阳市博士后培养工程申报工作拟发放补贴的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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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4日发表
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公示期限: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4日,共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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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送电子邮件:zbin197206@163.com(请注明相关事宜)
2、邮寄书面意见(浑南区人社局,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H座828室,邮编:110000)
3、反馈电话:2391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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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汇总表.xlsx
编辑: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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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00:18: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