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人社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单位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报告,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涉及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委托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进行行政执法,双方签订委托协议。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在岗在编人员为14人,参加执法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为15人,调离执法岗位人员为1人。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人,具有职业法律资格(通过司法考试) 1人。2021年度法制审核案件1件,法制审核纠正案件1件。为提升法制审核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障法制审核人员正确运用法律履行职责,制定并完善《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已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工作制度,年度2个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同比去年增加2个,2个检查计划已落实,无处罚,行政检查计划和检查情况已报区司法局备案。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暂无涉及安全领域的专项检查。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本年度开展了3次执法领域专业的培训、2次执法资格考试的培训。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自由裁量权细化数量58条,其中包括行政处罚46条、行政检查6条、行政许可6条。2021年自由裁量权已调整。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本年度行政许可111条、行政检查2条,均已在相关网站公开。
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2021年无重大行政处罚。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为1:1.75。新增固定场所记录设备5台,并相应增设约谈室,同时将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所需经费纳入本部门年度预算。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制定并印发《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