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江开发区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下属公司、驻园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滨江开发区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滨江开发区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精神,扎实完成滨江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努力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为履行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实安全保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紧紧围绕江宁区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批示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园区各部门、公司、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重大风险化解更加有效。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和风险管控更加严格,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控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显著提高。
本质安全基础更加扎实。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赋能安全生产管理,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产业工人安全素质和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安全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在园区范围内全面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
经过共同努力,圆满完成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效,为园区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提高本质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全面贯彻落实《江宁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江宁委办发〔2020〕43号)、《滨江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江宁滨江管委发〔2020〕118号)、《南京市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文件的基础上,围绕***安委会和省、市、区督导(巡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围绕园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研究明确园区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共56项。其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明确11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危化品及工贸、消防、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经开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商贸安全、校园、电储能12个专项领域,明确45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他行业领域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持续有力抓好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公司、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本《意见》落实落细。主要负责同志要谋划、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园区整治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问效,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各部门、公司、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压实目标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181”平台等互联网、大数据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企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优质服务水平,指导帮助企业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将2022年深化提升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并作为述职重要内容;纳入园区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纳入园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内容。安委办要继续用好警示、约谈、督办、述职报告、履职报告等五项制度,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