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宿豫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4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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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30日发表
据江苏调查总队和省统计局共同核定:今年一季度,宿豫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40.7元,同比增长7.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10.2元,同比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11.9元,同比增长7.7%。(撰稿:程卫红 审稿:康士玉 审核:姬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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