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均安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顺德区均安医院是镇属事业单位,由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主管。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专业1人、血液内科专业2人、护理专业14人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人数对象学历及专业年龄(以2010年12月31日划线计算)性别户籍资格条件其他条件临床医学1有2年工作经验本科以上29周岁以下不限不限已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血液内科22011年应届毕业生硕士以上护理142011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护理大专及以上30周岁以下历届的要通过2010年护理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具有护士执业证二、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1年3月28—31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二)报名地点:顺德区均安医院办公室(顺德区均安镇百安路7号) (三)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 (四)咨询及投诉电话:0757-25382229,25382227,25383510。 四、考试事项 (一)笔试。笔试根据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含技能操作)。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总体评价,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含技能操作)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核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决定。 六、录用 拟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七、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经考试录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录用的工作人员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