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龙江镇新产业区(SDG01010619之一SDG01010620SDG01010623)地块出让前期公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地块位置:龙江镇新产业区(SD-G-01-01-06-19之一、SD-G-01-01-06-20、SD-G-01-01-06-23)地块;面积:约307428.25平方米,具体以地块宗地图为准;
(二)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工业;
(三)地块供应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具体以地块挂牌出让公告所确定的年限为准);
(四)用地、规划基本情况:
具体以地块正式出让时公告的《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二、地块拟引入产业要求
本地块主导产业要求为: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项目用地范围不得引入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禁止类项目,不得引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所列项目。
三、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
根据地块市场评估价及项目评估情况确定。
四、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为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27日,请用地意向申请人在此期间内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样本见***)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至龙江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逾期将不接受申请文件。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0757-23888782;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龙江镇政府。
关于本拟出让地块的交地标准、交地时间及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等内容,可咨询:龙江镇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888775;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龙江镇政府。
五、重要提醒事项
(一)本地块出让前期公告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购地意向申请(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并按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若用地意向申请人已在顺德区拥有工业用地但土地闲置或存在违约但尚未整改情形的,其用地意向申请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届满后,出让委托人根据国家政策和产业要求,对所有符合资格的用地申请项目进行初评,如初评认为不符合准入要求的,该项目用地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本地块的建设要求、规划条件及地块信息等以地块正式出让时的公告文件为准。
六、***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样本)
2. 拟出让地块卫星图
佛山市顺德区产业招商组办公室
(代章)
2020年8月7日
***2拟出让地块卫星图.pdf
***1顺德区项目可行性报告书(样本).doc
产业区(SD-G-01-01-06-19之一、SD-G-01-01-06-20、SD-G-01-01-06-23)地块出让前期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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