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三水华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三水华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7月31日至8月6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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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碧桂园三水华府 | 佛山市三水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广海大道西北侧地块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90342万元,环保投资317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845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3858.74平方米,规划总住宅户数为1216户。项目主要包括1栋15层建筑(1#)、2栋17层建筑(2#、3#)、1栋18层建筑(4#)、3栋32层建筑(5#、6#、7#)和2栋3层综合楼(1号及2号综合楼),其中1#首层及二层为商铺,设置餐饮功能,三层及以上楼层为住宅;2#首层及二层裙楼为商铺,不含餐饮功能,其余架空,三层及以上楼层为住宅;3#、4#及5#为住宅楼,其中5#首层为架空层;6#、7#裙楼为商铺,不含餐饮功能,首层除裙楼为商铺外其余架空,二层以上楼层除裙楼为商铺外其余为住宅;1、2号综合楼为商铺,设置餐饮功能;以上设置的商铺不含娱乐服务及机动车维修服务项目,可设置汽车美容服务项目。项目地下车库为地下一层至地下三层,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971个,地上机动车停车位57个。项目配套建设变配电房、备用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泵房、生活泵房和垃圾收集点等。变配电房及备用发电机房位于负一层,消防泵房位于负二层,垃圾收集点位于2#楼西侧。项目不设中央空调及冷却塔。 | 1、施工期间,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中或排入市政管网;做好洒水降尘及运输车辆的密封,减少扬尘等废气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经批准不得在晚上22时至次日6时及中午12时至14时进行高噪声施工;建筑垃圾须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2、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商铺废水、车库冲洗水,年产生量为40万吨,餐饮商铺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生活污水、商业污水及车库冲洗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驿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后汇入大棉涌。3、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动车尾气和厨房油烟废气,机动车尾气通过在地下停车场设置排风口,采用机械通风,居民厨房油烟收集后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餐饮商铺产生的油烟经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标准要求通过专门的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口设置须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相关要求。4、项目西面、东面及西南面临近道路,属于城市主、次干线,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北面边界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5、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