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永亚铝业有限公司年增产7500t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永亚铝业有限公司年增产7500t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4月29日至5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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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永亚铝业有限公司年增产7500t铝型材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永亚铝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区B小区30号地 |
环评机构 |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区B小区30号地(地理坐标为:北纬23°14"50.31",东经113°0"43.75")建设。佛山市三水永亚铝业有限公司前身是佛山市三水嘉乐华铝业制品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取得环评审批(三环复【2004】207号),于2007年6月25日通过了环保验收(三环验【2007】144号),于2012年3月19日取得废水治理设施技改项目验收(三环验【2012】65号)。本扩建项目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5万元,拟在原车间内新增3台挤压机,建成后将年增产 7500t铝型材。本扩建项目新增员工人数130人,年工作300天,每日2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不设员工宿舍及饭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4920吨/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管道排入园区南部污水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挤压机配套铝棒加热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引至高空排放;项目食堂新增2个炉头,应使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产生的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至高空排放。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基础减震、隔音、消声等处理措施,减低噪声排放;加强场界周围绿化和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201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