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富莱瀚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富莱瀚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4月29日至5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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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富莱瀚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富莱瀚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红星乡南益纱厂侧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红星乡南益纱厂侧(地理坐标为北纬23.30706°,东经113.00626°)建设。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占地面积2228m2,建筑面积2228m2。主要从事塑料的生产销售,年生产销售塑料626吨。项目定员25人,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不设员工宿舍及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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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年排放生活污水337.5吨,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道;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熔化及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等离子净化器处理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VOCs第II时段排放限值引至高空排放;根据报告表,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基础减震、隔音、消声等处理措施,减低噪声排放;加强场界周围绿化和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201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