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淼晟花园(云东海街道伏户一二三号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保利淼晟花园(云东海街道伏户一、二、三号地块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9-440607-70-03-047802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伏户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云东海大道与翠云路交汇处,林海尚都对面) 。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3463.80㎡,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9001.00㎡。项目实行分期开发建设,一期开发建设二号地块,二期开发建设一、三号地块,其中:一期:一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7361.40㎡,容积率3.0,建筑密度为≥15%且≤30%,绿地率≥35%。二期:二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6102.40㎡,容积率3.0,建筑密度为≥15%且≤30%,绿地率≥35%。本项目暂定建安费约536734498.50元,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约3334670.27元。
2.3服务期限: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工程决算编制完成为止。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包括但不限于概算审核、预算审核、中期计量审核、工程变更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决算编制,以及其他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负责与造价站等造价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联系,负责为本项目相关的各类第三方合同费用条款提供咨询建议;若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须完成招标人交代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造价咨询及投资控制事项(含造价司法鉴定服务)等,中标人须派一位造价人员协助招标人进行造价及合同方面管理工作。
2.5 本项目暂定建安费约536734498.50元,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3334670.27元。
2.6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7服务质量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年)》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 年10月至2020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例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免除或缓缴2月份、3月份社保费,则提供的社保月份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即可。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17时00分起至2020年4月28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形式递交,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年5月8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下称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密封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13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年5月13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 出席人员要求:
7.3.1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授权委托人凭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在前台服务窗口进行签到,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签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
依据《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三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0.5温馨提示: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21号西南边三层 | 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一生伴大厦D座四楼 |
邮编: | 528100 | 邮编: | 528000 |
联系人: | 高先生 | 联系人: | 陈工 |
电话: | 0757-87722233 | 电话: | 0757-82718994 |
传真: | / | 传真: | 0757-82718994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750666130@qq.com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