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明区更合镇新强艺家具厂有限公司(补办手续)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新强艺家具厂有限公司(补办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月27日至2月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6楼;
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261508
传 真:0757-882615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高明区新永轩五金玻璃加工厂(补办手续)建设项目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新强艺家具厂 | 更合镇新圩红枫路13号 |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生产布艺沙发5万套/年,不设电镀、电泳、喷漆等工艺。项目占地面积5194平方米,总投资20万元人民币。项目主要设备有打磨机3台、精切锯3台、带锯2台、压刨机2台、锣机2台、出榫机1台、推台锯2台、台钻4台。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项目生活污水经自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河涌厂区排放达到达到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厂尾水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大气污染物根据项目生产工艺特点,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 粉尘项目在板材开料、打磨、钻孔、抛光的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为去除去这部分粉尘,建设单位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粉尘,共对4个产尘点进行捕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其除尘效率可达99%以上,风机收集效率按95%计,除尘后废气排放的粉尘浓度为4.5mg/m3,排放量为2.005 t/a。本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后将回用,少部分粉尘通过建设高度为15米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噪声生产设备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机械阻尼隔振、加装隔声罩、消声器隔音降噪等措施;定期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故障噪声;加强厂房的密封性。达标排放生产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边角料、布袋除尘器的集尘、废包装材料项目在开料工序中会产生的边角料和布袋除尘器捕集的粉尘,原料均为木质材料,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废包装材料主要为铁皮,分类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站。 危废废旧机油抹布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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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