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补办手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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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设施、装置验收予以公示,期限为7日。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请电:88822877,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地址 | 主营范围 | 三同时内容 | 治理工程设计单位 | 验收公示日期 |
佛山市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补办手续) | 明环(荷)三产报告表[2015]1号 | 2015年1月21日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40号 | 项目设置的科室包括办公室和实验室
| 医疗固废、废水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23日——2015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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