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灯具零部件制造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灯具零部件制造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灯具零部件制造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荷城街道佛山照明工业园内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拟于现有空置车间及现有涂装区内进行扩建。扩建项目产品方案主要为线路板车间年产柔性FPC线路板200万平米,PCB板190万平米;镀膜车间年产金属膜PAR杯1050万只;灯丝车间年产灯丝6亿条,导丝5亿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设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灯丝化丝酸雾、线路板车间酸雾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线路板间开料、钻孔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线路板碱性蚀刻工序产生的氨气经碱性废气净化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线路板涂布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蓄热式热力燃烧法(RTO)处理后与燃料废气一并由15m排气筒排放,镀膜车间产生的燃料废气无组织达标排放。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一般工业固废外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18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