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贯彻执行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体育、文物保护、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文化艺术、体育、文物保护、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地方性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贯彻执行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体育、文物保护、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体育、文物保护、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体育、文物保护、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推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体育、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体育、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文化艺术产业、广播影视产业、新闻出版产业、体育产业发展,促进文化和体育产业的交流与合作。
3、指导、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
4、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和管理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5、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的有关工作,负责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6、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指导、协调和管理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指导全区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全区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负责对全区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8、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体育***销售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9、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区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0、负责驻区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11、负责区内出版物内容的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拟订全区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12、拟订全区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13、负责全区印刷业的监管。
14、负责对全区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15、负责全区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16、指导全区社会文化、社会体育、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进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和图书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17、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工作,监督和管理文物市场和文物外销工作。
18、拟订全区文化体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文化体育科技的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19、指导、管理文化体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20、指导、监督本行业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1、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2、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
一是以标准化均等化为核心,持续改善文化民生完成“示范区”创建。抓好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文化服务阵地。二是以精品战略为引领,加速提升文化影响。办好重大文化活动,创作文化艺术精品。三是以提质增效为先导,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协调推进航空港印刷复制产业园、六合丝绸文化产业园、凌云山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两园一基地”建设。四是以丰富活动为抓手,大力举办群众体育活动促进体育全面发展,加快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五是以规范有序为目标,维护健康文化市场,改进审批流程,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二、部门概况
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78.7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8.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57.6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36.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8.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1.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0.89万元,项目支出825.7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据公示表相关数据填列)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7。8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8.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四)其他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70%。主要原因是减少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对上争取项目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0%。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78.79万元。
***:部门预算公示表
相关***
1 部门预算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