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坪山区鸭湖填埋场土壤隐患排查服务自行采购公告20220512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8日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督察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通知》。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属于《深圳市2022年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土壤隐患排查工作。现需通过综合评分(比选)的形式委托一家专业的单位对鸭湖垃圾填埋场在线自动检测系统开展运营维护工作。采购总预算控制在30万元以内(报价下浮率不低于10%),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本次采购意向单位应于2022年5月17日17时前提交投标文件原件至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25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308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755-89999614。本次采购服务以比选(综合评分法)的形式进行采购,初定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在深圳市坪山区政府第二办公点501B会议室组织采购小组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12日
相关稿件:
***1.鸭湖填埋场土壤隐患排查服务自行采购公告.doc
***2.比选综合评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