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三洲片区基础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项目
荷城街道三洲片区基础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荷城街道三洲片区基础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经济促进局以荷办投审〔202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片区,西江以西,杨西大道以东, 高明大道以南。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路网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高明中心城区三洲旧片区控制性纤细规划,本项目共包含3条道路,分别为:碧桂路30m宽主干路1条、长1472m,碧溪路24m宽次干路1条、长829m,三江路20m宽支路1条,长698m。总长度3000m,总用地面积91846.4㎡(137.8亩)。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总投资额估算为27018.48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24个月,保修阶段服务期12个月;即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质保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的竣工结算)。实际起止时间以发包人开出的监理任务单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荷城街道三洲片区基础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项目提供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工期、计量管理工作,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协调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竣工验收结算与决算等的有关工作。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监理费采用固定总价的形式报价,投标最高限价为4179200.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开标当天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1月至2020年4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注: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注: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报名时间:2020年5月19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5月 25日17时30分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自主选择以银行汇款或转账、保函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采用银行汇款或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20 年6月4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 年 6月9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20 年6 月 9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0 年 6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进行公开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联系人:胡凯锋
邮 编:528500
电 话:0757-8823180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室
邮 编:510070
联系人:韦小涛
电 话:137****8242
传 真:020-37662595
电子邮件:661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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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