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润翔金属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润翔金属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杨和镇高明大道中115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杨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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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高明区润翔金属制品厂建设项目 | 佛山市高明区润翔金属制品厂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古水牌坊侧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润祥金属制品厂年产铝椅2000套、藤椅3000套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古水牌坊侧,所在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2°51"50.3",东经112°46"18.0",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主要从事铝椅和藤椅的生产,年产铝椅2000套,藤椅3000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处理效果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氨氮近期经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至附近的内河涌,远期排入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独立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大气污染物机加工颗粒物加强通风,定期打扫,合理车间布局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后排放焊接烟尘噪声生产过程70~85dB(A)采用低噪声设备,做隔声、减振处理项目边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65dB(A)、夜间等效声级≤55dB(A))固体废物员工生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过程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卖给回收商生态保护措施及预防效果本项目无需特别的生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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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