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明发[2005]26号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
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高明监狱党委:
为切实加强和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推进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全面进步,结合开展以“争创‘三有一好’,争当时代先锋”为目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确保高明经济社会跨越式目标的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对建设和谐高明、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执政的重要基础,担负着联系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才能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当前,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各项改革的深入,农村居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委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活动不正常,党内生活流于形式;一些农村党员党性观念淡薄,有的党员不能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一些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议事制度不够健全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党组织在农村基层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一些农村基层组织中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农村基层的一些问题和矛盾未能及时在萌芽状态和源头上加以解决,甚至演变为社会不稳定因素。随着我区跨越式发展事业进入攻坚阶段,尤其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农村环境。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当前我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目标带有根本性意义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党组织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领导作用为核心,以理顺镇(街道)、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关系为切入点,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确保农村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和全面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建设和谐、富裕、活力、绿色高明营造良好的环境。
3、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加健全,党组织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镇(街道)、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层级管理关系得以明显理顺,基层组织规章制度健全、工作运行规范透明;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领导干部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农村党员结构得以优化,素质得以提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和及时化解;全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的基本标准。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基层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4、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农村基层党支部(总支)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立足于全区工作的大局,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要从整体推进全局工作的要求出发,统筹协调好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使各方都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5、严格农村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农村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得到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加强对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确保流动党员能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为有利于基层党组织生活的开展,在条件成熟的村委会成立党总支,并在其所领导和管理的村民小组中成立若干党支部。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农村党支部(总支)要确保党的组织活动经费,并为村党支部(总支)提供足够的活动场所。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农村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年度考核计划。
6、认真抓好发展农村新党员工作。农村党支部(总支)要根据各村实际,制定每年发展新党员的目标任务,注意吸收优秀村干部、回乡高中毕业生、劳动致富能手、企业生产骨干、共青团员和退伍军人加入农村党组织,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和分布状况。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村党支部(总支)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对村党组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7、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基层党员、干部,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农村中生活困难的党员,各级党组织要予以关心和照顾。对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要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其生活水平。
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8、建立和健全农村“两委”统筹分工、集体决策的工作机制。村党支部(总支)在村级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主要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进行思想发动,落实组织保证。村委会对村党支部(总支)和村民代表大会负责,贯彻和执行村党支部(总支)和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建立村党支部(总支)与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对农村中的重大事项,由党支部(总支)书记主持召开“两委”联席会议集体决策。
9、加强村民小组建设,健全村民小组各项工作机制。村民小组在村“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村“两委”汇报工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选好配强村民小组组长,村民小组长的推选要在村“两委”领导下进行,村民小组长及成员的任期应参照村委会成员的任期确定。村民小组要制定村规民约和议事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村民议事的事项、形式和程序,使村民小组的运行规范透明。
10、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的财务监督工作。各镇(街道)要加快推进和进一步完善“村帐镇(街道)代管”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与监督。严格村委会的财务审批制度,村委会日常的开支,实行村委会主任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代表“两笔会签”制度。切实加强对村民小组集体财务开支的监督工作,已实行由镇(街道)代管集体财务的村民小组,其收支须经所在村委会主任审核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入帐。建立和健全村务审计制度,村委会主任(经联社社长)、村民小组长(经济社社长)在离任时,要对其任期内的经济活动和村集体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11、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农村基层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协助“两委”解决农村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的共建局面。
五、加强村“两委”和村民小组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
1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年轻化、知识化的要求,选好配强农村“两委”领导班子。发扬民主,扩大视野,多渠道培养选拔农村基层干部,有计划地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性强、作风正、有能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基层担任党支部(总支)领导职务。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后备力量的选拔培养,建立一支素质高、结构优、数量足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
13、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和培训。要建立完善以镇(街道)基层党校为主体,农村党员活动阵地为依托的党员教育培训网络,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业务水平,提高其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村级干部的培训由区与镇(街道)统筹负责,村民小组领导成员的培训工作由镇(街道)负责。
14、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的民主监督作用,对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小组长实施民主评议制度。村干部在民主评议会上向党员、村民代表作述职报告,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奖惩挂钩。
15、建立和健全村干部考核约束机制。各镇(街道)要结合本镇(街道)工作实际,将党建工作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任务等考核指标实行量化细化,制定“两委”成员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两委”成员的任职补贴、福利待遇挂钩,以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16、加强培养村民的法制观念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各镇(街道)要定期采取发送传单、张贴标语、给村民一封信等方式,大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着力培养村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法治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通过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户”、“文明村”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素质。
17、进一步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财务公开为重点,抓好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抓好村务公开示范村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村的成果和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的检查督促工作,各镇(街道)负责对村委会村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各村委会负责村民小组村务公开的日常监督。
18、进一步健全农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治保会、村及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提高调解人员素质,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各村委会要指定一名成员负责民事调解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疏导民事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重大问题能及时上报,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
七、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合力
19、建立和健全密切联系农村基层的各项工作机制。区党政领导要定期深入各挂钩镇(街道),了解基层工作实际情况,推动基层各项工作的开展,帮助挂钩联系镇(街道)解决各种工作困难。区各挂钩单位要围绕农村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与挂钩点的联系,协助挂钩点开展工作。镇(街道)领导干部要带头下访基层,进村入户了解情况,解决农村突出问题。镇(街道)、村委会干部坚持联系农户制度,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纠纷。
20、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工作。各级党委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加快高明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落脚点,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观念,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到位。区委组织部门每年要及时研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年终向区委专题报告工作情况。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纳入总体部署,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各有关部门和群众组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具体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探索新路子,不断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新水平,为全面建设和谐高明、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党务工作 基层组织建设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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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 2005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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