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南海区机器人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经促局,有关单位:
为掌握我区机器人产业发展动态,保障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加快促进我区机器人产业发展,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17〕12号)的精神,现组织开展“南海区机器人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机器人研发、生产企业及系统集成企业必须在入库后方可申报《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相关奖励和扶持项目。
二、纳入“南海区机器人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库”的库内企业,自动纳入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扶持企业库”,其融资项目可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三、请有意向申报2017年度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相关扶持资金的机器人研发企业、生产企业及系统集成企业,尽快填报《南海区机器人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库入库登记表》(详见***),连同加盖企业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经镇街经促局审核后报送至我局技术技改科(材料一份交镇街经促局,一份交我局)。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7年3月21日
(联系人:吴其杰、何雪欣,联系电话:86229578,8633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