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广南广铁路大沥太平段电排站及水系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沥建2014066 1.招标条件 贵广南广铁路大沥太平段电排站及水系修缮工程 已由南海区大沥镇相关部门立项审批,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太平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贵广南广铁路大沥太平段电排站及水系修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沥镇太平。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贵广南广铁路大沥太平段电排站及水系修缮工程,新建钢筋砼结构的水闸电排站一座, 泵站安装2台轴流泵900ZLB-125,配套132KW电机,总装机容量2***KW;水系修缮等。招标部分约为人民币780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 2014年10月至2015年 3月。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闸电排站及水系修缮工程,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为:¥6865733.15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水务局核发并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4.4.1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 4.4.2凡在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含经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且取得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4.5.2职称:水利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 4.5.3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锁定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系统已办理信用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网址为:http://www.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以作证明;如果提供的是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系统已办理信用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以现场查询佛山市水务局信用系统信息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备案手续,并提供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的网页打印件。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4.5.5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即2014年3-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其他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是指以下五类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系统已办理信用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以作证明;如果提供的是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系统已办理信用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以现场查询佛山市水务局信用系统信息为准。 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人数要求:1人。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③施工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④质检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⑤安全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且取得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备注:(1)上述5类人员必须是至少有4人,其中: A、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这三类人员不能互相兼任; B、安全员、施工员必须是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不可同时兼任其它工程项目。 C、注册建造师只能承担本项目,不能兼任其它项目的建造师,也不能兼任本项目的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以及其它类型人员。 D、安全员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可兼任其它类型人员。 E、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可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也即以上两类身份人员可以互相兼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由1个或以上人员担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450 万元或以上的 泵站工程 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资料;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9月26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成光盘),购买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 农业银行 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由交易中心人员在银行收款回执上签名盖章确认,投标人凭银行收款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 收款人户名:佛山市南海南源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② 收款人账号:44-501***********2; ③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海欣支行; ④ 款项来源:太平段电排站及水系招标文件费; ⑤ 缴费金额:500元。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南源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2014 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4年 9 月 26 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交易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7-85583020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86327107 传真电话:0757-86226605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担保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开标前将进行核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4年10月13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说明:授权委托书需经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公证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时随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内授权委托书后付公证书复印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提交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资料、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证件及资料、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人的投标交易员证及第二代身份证。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nhcet.com)、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p.cn/)、大沥政务网(http://dali.nanhai.gov.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太平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太平大道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757-8553036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佛山市南海南源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一期B座3楼305-308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757-86327107 传 真:0757-86226605 电子邮件:slnanhai@126.com 2014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