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605民初12087号原告吴飞武诉被告麦继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麦继豪:
本院在审理(2019)粤0605民初12087号原告吴飞武诉被告麦继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605民初12087号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归还借款300000元及利息74400元(利息以借款300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5月13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至实际归还本金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5月23日,利息为74400元),合计374400元;2.原告对被告名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穗盐东路33号雅居蓝湾二区5栋901房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的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上述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由审判员黄永添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郭焕燕、陈艳芬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10月10日上午11时0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三十三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