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截止2009年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审验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禅城区从 2010年1月1日起开展2009年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审验工作,至6月30日结束。时间紧迫,请车主尽快携带以下资料办理车辆审验手续:
㈠ 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及《道路运输证》 IC卡;
㈡ 检测站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或有效期内的二级维护及技术等级评定卡原件及复印件;
㈢《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签章);
㈣ 重型货车(总质量≥ 12吨的载货汽车)及汽车列车需要提供《卫星定位运营商产品安装及数据传输证明》;
㈤年度内违法违章案件办结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与往年不同,今年所有重型货车(总质量≥ 12吨的载货汽车)及汽车列车必需在2010年10月31日前安装使用符合省标DB44/T578-2009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并实现数据上传市交通运输局监控平台。原已安装GPS监控系统的重型车辆,也必须按照《广东省营运车辆监控数据接口规范》的要求,对运营数据系统进行改造,将数据信息接入市交通运输局监控平台。
办理道路运输车辆审验业务窗口地址和咨询电话:
业 务 窗 口 | 地 址 | 业 务 范 围 | 咨询电话 |
禅城区交通服务大厅 | 禅城区轻工南五街 6号 | 审验普通货运车辆 | 82304266 |
禅城区交通行政 服务站车城所 | 佛山大道中 38号 (佛山车城主楼二楼 ) | 审验普通货运车辆 | 83933580 |
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南庄交管所 | 禅城区南庄 龙津大道 20号 | 审验普通货运车辆(南庄籍车) | 85332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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