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补贴申报时间为每年7月
禅城出台《生命健康产业促进办法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企业、产业园等可享税收、租金补贴等优惠政策
记者昨日(20日)获悉,禅城区近日正式出台《生命健康产业促进办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根据该细则,符合要求的生命健康企业、产业园、社会组织以及展会,均可以申请税收、租金补贴或资助等优惠政策。其中,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连续三年获得不高于10万元/年的经费补助。
据悉,《实施细则》是依据《佛山市禅城区生命健康产业促进办法》(下称《促进办法》)制定的。《实施细则》列明,禅城区鼓励发展的生命健康产业类别,分别为生物医药研发及外包服务、生物技术及生物医药产业技术服务平台、生物信息、健康服务业、医疗器械、现代中药、生物制药,以及经认定的其他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性较好的生物医药产业项目8个类别。
根据《实施细则》,企业在《促进办法》有效期内某年度达到纳税基数的,按照从达到纳税基数的年度起开始计算扶持年限,给予前两年100%,后三年50%的财政支持。五年奖励期内逐年提出奖励申请。
而对于产业园,《实施细则》明确要以生命健康产业为主要产业定位,建筑总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经禅城区政府批准认定的产业园区、集聚区或基地,申请购房补贴的,按照建筑面积参照《促进办法》租金标准进行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上限分别为制造类5000平方米、研发和服务类1000平方米。
进驻园区的生命健康企业或机构亦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采取先缴租后补贴的方式,从入驻次年开始申请当年的租金补贴,逐年申请,逐年拨付。如购房的,根据申请一次性拨付3年的租金补贴资金。
而对在禅城区新成立注册的生命健康协会、学会、企业同盟、技术创新同盟等社会组织,会员单位数量达到20家以上,行业促进作用明显的,禅城区政府将给予该社会组织连续三年,每年不高于10万元的经费补助。
《实施细则》还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生命健康产业展会有了明确的界定,凡在禅城区举办、由区级以上(包括区级)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主办的生命健康产业展会,且展场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参展企业达100家以上,对于行业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达到较好效果的,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补贴1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000平方米的展场面积,增加补贴10万元。
凡在禅城区举办、由区级以上(包括区级)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主办,规模达100人以上的生命健康产业论坛,对于行业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达到较好效果的,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补贴5万元。
此外,同类展会或论坛若连续多年举办,补贴不超过三届。对于在禅城举办的,由省级以上(包括省级)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主办的展会或论坛,达到较大规模效应的,经禅城区政府批准,可给予更大支持。
《实施细则》还明确,每年由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公开发布申报通知,受理申请,明确各类资助项目所受理的项目数、所需提交的材料与要求,申报时间定为每年7月。(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