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酿事故女子被刑事拘留
最严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酒驾等三类行为
驾驶员接受酒精含量测试。无牌无证摩托车、酒驾和货车
超限超载是此次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整治对象。/高明公安分局供图
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陆佩仪报道:高明区新一轮“三项”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自12月1日启动,截至昨日共查扣无牌摩托车623辆,查获酒驾39宗,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4辆。高明公安分局表示,下阶段将加大巡查力度,以最严态势整治违规行为。
11月24日凌晨,女司机王某在高明区常安路某酒吧饮酒。饮酒后,在尚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王某驾驶着朋友李某的摩托车,两人一起去“兜风”。
不料,在沿经文华路往沿江路方向行驶时,与前面一辆小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王某、李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经交警鉴定,王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5.7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据交警大队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12月9日,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交警部门刑事拘留,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类似王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遭到严厉查处。自12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日,高明交警开展最严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行动以无牌无证摩托车、酒驾和货车超限超载为重点整治对象。
据高明交警部门统计,截至昨日,已经查获酒驾39宗,其中醉驾5宗;共查处涉摩托车违法行为623宗,查扣无牌摩托车623辆,行政拘留6人;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4辆,卸货1057.35吨。
在整治期间,针对无牌无证摩托车整治,各镇(街)交警部门将通过“拉网式”、“跳跃式”整治,一经发现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行为,立马从严处理。其中,有驾驶证的将面临扣12分的处理,没有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的将面临被拘留15天的处理。如果有试图冲卡或者不服执勤民警管理,暴力袭击警察的,有可能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另外,交警、各辖区派出所每周不定时整治,具体采取路面设卡及巡逻相结合方式,对查处到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将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