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办事处安全平稳完成原四海冰厂遗留液氨抽取工作
为应对和处置大鹏新区原四海冰厂遗留的3吨液氨抽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安全事故,及时、有序、科学、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鹏办事处多部门联合行动,安全平稳完成大鹏新区原四海冰厂遗留液氨抽取工作。
1月24日上午,安委办主任朱峰同志,组织各行动成员单位召开了现场应急处置协调会,部署本次联合行动工作。1月24日下午,由大鹏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吴文良同志担任本次行动总指挥,安委办主任朱峰担任现场指挥,9个相关部门的人员根据处置方案的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开展大鹏新区原四海冰厂液氨抽取应急处置工作。由原四海冰厂和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液氨进行抽取,安监办工作人员严格审核了第三方机构、危险化学品车辆、车辆司机、操作人员的资质合格证书,全程监督原四海冰厂和第三方机构回收液氨操作流程。专职消防队和森林消防队员全程进行应急警戒,交警部门对周边交通实行管制,公安部门和维稳综治部门对原四海冰厂周边区域进行管控,水头社区和股份公司提前介入,对作业区域及可能出现危害区域的人员情况进行摸排,做好紧急疏散准备,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加强行动期间值班,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并及时按照《大鹏办事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应急调度。
在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大鹏办事处顺利完成了本次大鹏新区原四海冰厂遗留液氨抽取工作,消除了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通过行动检验了大鹏办事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