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法制中心开展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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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近期,新区法制事务中心开展了关于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 统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事项的牵头部门和完成期限。新区管委会及综合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统计,并要求各部门将本部门2018年5月之前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于5月1日报综合办公室汇总统计,以准确掌握新区及各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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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6:34: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