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微信缴税上线运行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打造互联网+税务新模式,拓展以纳税服务为核心的矩阵式服务体系,满足纳税人自主办税、异地缴税等实际需求,我局组织开发了微信缴税项目,该项目一期(微信缴纳车船税)已于8月27日正式上线运行。纳税人可以通过微信城市服务入口或者地税公众号车船税缴纳菜单查询缴纳当年度车船税,并可通过邮政寄递等形式获取完税凭证,享受足不出户、随时随地一站式办理缴税的服务。按照项目整体工作部署,近期我局还将实现微信支付和手机银行支付对所有税种的全覆盖,届时纳税人可通过微信或手机银行支付缴纳所有税种。
为做好该系统的上线运行,主动为纳税人答疑解惑,我局整理了用户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供纳税人查询阅读。此外,若有疑问,欢迎拨打我局各区局咨询电话或纳税服务热点12366-2咨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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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缴纳车船税操作手册.docx
***:微信缴税常见问题解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