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马田翰林幼儿园等30所幼儿园通过2019年秋季学期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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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为推动光明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公明宏发上域幼儿园等30所幼儿园已通过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日-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致函光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并留下联系电话,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光明区通过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幼儿园名单.pdf
光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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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23:48: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