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题督导调研街道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二十)
9月13日上午,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第二督查组在谭长余副主任的带领下,联合区住建局、马峦街道办到马峦街道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行动,重点督导检查小散工程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以街头随访的形式,随机抽查了东纵路142号、沙新路四巷1号、沙新路六巷4号、沙新路二巷7号的民宅装修施工现场及广汽新能源坪山店的装修施工现场。发现隐患如下。
一、马峦街道办东纵路142号
1.施工未备案,现场工人未经培训;
2.工人未佩戴安全帽;
3.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破损有多次接驳、电源线无机械防护、未接地、改装两相插头。
谭长余现场向业主讲解“四个一律”的重要性,要求装修施工需经备案、要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方案、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二、马峦街道办沙新路四巷1号
1.高处作业工人未系安全带,未正确佩戴安全帽;
2.脚手架搭设过程未设抛撑,连墙件设置不规范;
3.工程未经备案、工人未经培训。
谭长余现场要求业主立即拆除违规搭建物,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补充备案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必须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马峦街道办沙新路六巷4号和沙新路二巷7号
两处施工点均处于暂停状态,其备案情况待核实。
四、马峦街道办广汽新能源坪山店
1.脚手架立杆间距过大;
2.脚手架扫地杆距地面距离过高;
3.架体未满铺脚手板,连墙件设置偏少;
4.电锯操作台插座设置在可燃木板上,电源线拖地,木屑未及时清扫;
5.灭火器月检未落实
6.施工方案计划竣工日期为9月10日,备案证明超期。
区住房和建设局的督导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填写了《坪山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督导检查反馈表》并送达给现场施工负责人。谭长余要求负责人注意安全施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抓紧整改,预防因防护措施不当而引发的施工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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