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立案3件5人
岁末年初, 区检察院把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早部署,早落实,早行动,早见成效。近日在查办原莲塘村历史遗留问题中,区检察院以维护辖区村民权益为立足点,严查侵害集体利益的涉农犯罪行为,有效化解长期困扰涉农社区发展的突出问题。经前段时间集中全院多个部门合力突击,在时间紧、发案时间跨度长、取证任务重、阻力大的情况下,全体办案干警克服困难,协同奋进,反贪反渎业务开展取得新突破,共立案3件5人,为维护农村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经过缜密侦查,区检察院初步查明1995年10月至11月间,原鮀浦镇莲塘村村委主任林某坤伙同该村原党总支书记林某信擅自决定,并指使时任莲塘村某公司出纳员林某波,先后二次违规借出人民币100万元给林某明个人用于经营活动,该款至今没有归还,涉嫌挪用公款罪;市国土资源局金平分局鮀浦国土资源管理所原所长赖某某、监察员陈某某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疏于职守,致原莲塘村山坡地承租者乱开采、乱开挖,毁坏土地40亩,严重破坏国家集体土地资源,损害人民利益,引发村民大规模到市政府部门上访,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并对生态建设工作造成负面影响,涉嫌玩忽职守罪,区检察院依法对上述涉案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挪用公款罪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