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坪山区教育系统20202023年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方案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坪山区教育局2019年5月19日发布的《坪山区教育系统2020-2023年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方案》内容的第二条:“坪山区教育系统各采购人可自行在确定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中,委托代理项目招标”存在歧义,现我局澄清如下:
该条文指:我局下属事业单位(采购人)可自行选择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也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为避免产生歧义,我局重拟了《坪山区教育局2020-2023年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方案》。原投标人仍有意向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无须再提交投标文件,其它单位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请于6月9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交至深圳市坪山区区政府第二办公楼406C室。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755-84622836、136****6311。
***:坪山区教育局2020-2023年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方案
特此公告。
坪山区教育局
2020年6月5日
相关稿件:
***:坪山区教育局2020-2023年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方案.doc